近日,陕西省西安市渔政站查处了一起违法销售河豚鱼案件。当日14时30分左右,西安市渔政站接到电话举报:炭市街某水产市场有人销售高危水产品———河豚。接到举报后,该市渔政站在对举报线索做了进一步核实后,组织6名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依法进行了查处。 由于河豚鱼本身属于毒性极强的高危水产品,加之该经营户不能提供当批河豚鱼书面进货证明、无公害产品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疫合格报告,不符合该市水产品市场准入要求,执法人员现场做了《询问笔录》,依法下达了《查封(扣押)通知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对经营户暂养的114尾河豚进行清点没收并现场封样带回。当事人林某称,此批河豚是近日进得货,一直没有卖出去。自己并不知道河豚是一种高危险水产品,也不知道市场不让卖。鉴于林某不知道河豚为陕西省违禁水产品,执法人员向林某和围观的群众详细讲解了河豚鱼的危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随后,渔政执法人员将没收的河豚鱼运到城市远郊偏僻处,进行了妥善深埋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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