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司法局是大连市政府的组成部门,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局机关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监狱管理处(劳动教养管理处)、律师公证管理处、法规处、法制宣传处、基层工作处、司法鉴定管理处、社区矫正处、计划财务装备处、政治部、组织处(宣传处)、干部处、纪委(监察审计处)、老干部处、直属机关党委。设有中共大连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大连市委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大连市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大连市司法鉴定管理委员会。市局辖有6个直属单位和4个行业协会:大连市监狱、大连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大连市戒毒劳动教养管理所、大连市公证处、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大连市司法局法律服务指挥中心和大连市律师协会、大连市公证协会、大连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大连市司法鉴定协会。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全市司法行政法规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监督执行刑罚、改造罪犯和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市监狱、市劳教所和市戒毒劳教所工作。
(三)参与制定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市县、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受市委委托协调依法治市工作。
(四)指导监督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五)指导区市县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全市法律服务指挥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七)负责协调、管理、监督、指导全市的司法鉴定工作。
(八)管理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计划及物资装备。
(九)负责全市法学教育及司法行政干部培训工作;组织管理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十)负责开展对外法律交流与合作,指导所属单位的外事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协助区市县委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